雙和醫院薛瑞元副院長 婦產科

 

WeGenius第38刊‧2014年‧

 雙和醫院‧薛瑞元副院長【醫師介紹】

劉亦棻 專訪

1.請問您為什麼會想成為醫師,怎麼會想選擇婦產科?

我是嘉義高中的學生,在傳統上學業成績表現好的學生,師長會期待你唸醫學系。從北醫醫學系畢業後,服完兵役我就進入台北市立仁愛醫院受訓,當時醫學系畢業要進入婦產科,需要很不錯的在校成績。

那時候我覺得,來婦產科看診的不一定是生病的人,這是一個能期待快樂的科別,可以接觸到迎接新生命的喜悅,在加上我的手還蠻靈巧的,對於做手術頗有心得,就選擇了婦產科。

當我在仁愛醫院受完住院醫師訓練,我的恩師余光裕主任要我留在醫院擔任主治醫師,我說在公立醫院服務就是公務員,我不喜歡公務員的那些限制,所以決定回家鄉當一個自在的開業醫師。

2.您為什麼會想再學習法律呢?

在嘉義開業時,過得就是典型的小鎮醫師生活,生活平靜單調。有一天我被一位患者提告,她說我替她做結紮手術時,遺留了一片紗布在她體內,但是提告時間距離手術已經相差了5年,中間的過程實在很令人困惑。法院判決我敗訴,這一件事情是我想要學習法律的導火線。

那時我在反省,我是不是選擇錯了?產科的醫師是十分消耗體力的,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全天候stand by,我還能獨自一人持續行醫到幾歲呢?一位產婦從進醫院待產到嬰兒出生,有些人要長達十多小時才能順利生下孩子。直到今天我仍舊維持一個習慣,只要產婦住院等待臨盆,至少每隔1個小時,我就要去產房探試一次產婦,晚上就睡在醫院裡面,要消耗的體力相當可觀。

再來就是當時我開業的診所只專門看婦產科,不像是有些診所,兼看各種科別的疾病,所以我門診的人數也不會太多。此外,當時政府已經宣布全民健保要在1995年施行,對醫界來說是一顆震撼彈。其實早在被患者提告之前,我們就有幾位醫師打算要合作一起出資開業,分擔體力、經營上的負荷,不要一個人單打獨鬥。結果事情談了很久,也沒有談成。

看到現在年輕醫師可以幾個人就合夥開業,我真的很佩服他們。不過事業沒有合作也不算損失,我和當時的夥伴到現在還是一輩子的朋友。雖然我可以倒下來就睡著,腳踏到地板人就清醒了,但是隨著歲月增長,如果50歲以後,我還是很憂心自己能否有體力獨當一面自行開業?

經過了與患者訴訟的法律事件,我的妻子十分鼓勵並支持我再去考大學唸法律,雖然她經常會勸我,不要想那麼多、那麼遠的事情來讓自己操煩,但是她始終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

當時法律系在台灣是十分熱門的科系,在家人的支持下,我乾脆放下開業的診所,再度考進台大法律系唸書,我一直很感謝我的朋友、同事,在當時介紹給我很多行醫的機會,讓我可以一邊行醫賺錢養家,一邊完成學業。

3.同時具有醫師及律師的雙重身份,一定經常會聽到大家很稱羨您做了極佳的生涯規劃?

有人會以為,同時具有醫師和律師身份的我,應該是有很好的生涯規劃?其實我不太贊同生涯規劃這個字眼。我只是賭上全力去做好一件我想要完成的事情,我的老本就是醫學,只要我一直持續行醫,照常值班、接生,任何醫療工作都持之以恆地去做,那麼就算學習法律覺得不適合,我也沒有輸。

我很慶幸在台大法律系的求學時光沒有虛度,學校裡面有專精各種不同領域、留學不同國家的法律人,我覺得法律迷人之處,不在於條文而是法學。我還在管理學院修習了保險學。因為不論是民法、刑法,都會談到風險的分配,而保險學正是在評估、管理風險的學科。

我出身於醫療背景,醫療這個行為就是在處理風險,對於風險的管理要怎麼做才正確?怎麼樣的比率分攤才算是公平?哪些人應該負擔?負擔多少比例的風險才算是達到公平正義?對於這些問題我很想要找到答案。

4.您的經歷十分豐富,怎麼會從民意代表的辦公室主任,接任醫政處處長,又來到雙和醫院擔任副院長?

1997年從法律系畢業時,我考取了律師資格。我跟隨顧立雄律師實習,但是我不想立刻執業。台灣法律界的執業生態就如同醫療界一樣,有小診所或大醫院,幾位律師一起執業,或是知名的幾間大規模律師事務所。回到南部做執業律師不會比當醫師好,留在台北能去著名的律師事務所工作,但是感覺就像是在大醫院工作,我就想先在台大法研所攻碩士,再觀察一下。

台灣開辦健保時,許多一線醫師組成了一個基層醫療協會,在我就讀法律系大三時,我的學長讓我參與協會顧問工作。開業醫師們每次都在半夜11點下了診才能開會,當時我認識了北醫醫科高我四屆的洪奇昌委員。在一次基層醫療協會開會時,洪委員當眾向大家介紹說我是他辦公室的主任,我嚇了一跳。

我接受了洪委員的提議,在剛加入洪委員的團隊時,我們連同助理只有4個人,當時是好幾位委員共用一間辦公室。隨著立法委員增額並遷移辦公室,加上洪委員將重心轉至財經法案,我們團隊的助理擴編了10餘人。在台大法律系時,我約略涉獵過財經議題,在立院期間透過協助法案審查,豐富了我更多財經專業知識。

到了2002年,我意識到自己對於選舉從政沒有什麼興趣,我開始與律師事務所洽談,想要走專利法的工作。有一天,洪委員對我說一位醫界的前輩想要見我,於是我就認識了當時衛生署的黃富源副署長,黃教授與李明亮署長鼓勵我應該出來為社會做一點事情。

我很感激醫界前輩給我的機會,當時適逢SARS襲捲台灣,在疾管處完成初步處置之後,醫政處譚開元處長與我就著手進行後續的工作。隔年我代理譚處長職位數個月後,正式接任醫政處長的工作。由於我不具高考資格,所以就改以專業人士資格任用。

人生很有意思,千萬不要說“什麼事情我最不喜歡!”,冥冥之中就極有可能要去完成那一件不喜歡的事情。結果,我還是成為了公務員。

不論在台大法律系所求學或是進入立法院工作,一直以來我沒有放棄醫院看診的工作,但是進入醫政處擔任公職,我認為同時行醫並不適當,所以就辭去醫院工作,收入少了許多,心裡也覺得對家人過意不去。我的太太維持對我一貫的支持,父親是問了我一句:怎麼你讀完了法律系,收入沒有變多反而變少了?

我曾經在醫療的中央單位待過,也在地區醫院開業,唯獨沒有在大型醫院工作,在醫政處服務完四年之後,我去萬芳醫院向邱文達院長求教,於是我就離開衛生署回到母校台北醫學大學,接著邱文達院長榮任校長,他就讓我來雙和醫院服務。我在台大EMBA的進修課程因為SARS而中斷,對於管理有粗淺的認識,在雙和醫院先是由陳俊賢副院長帶領我工作,然後接手行政副院長的工作至今。

5.在公職期間,您想要為台灣的醫療工作提供哪些規劃呢?

在醫政處的任內,我們擬定了一些計劃,像是第一年醫師畢業後訓練(PGY),醫院評鑑制度,緊急醫療法及醫療法大幅度的修正。在緊急醫療救護法方面,我們將患者在送醫前就分為重度、中度及一般,這些修法能讓民眾在送醫時避免誤送到無力救治的醫院,可以爭取急救的時間。

我們在從事醫政公職的時候,總是會想小心迴避,不想讓人以為是依職務之便而做政策上的影響,所以在醫療糾紛、生育風險這些部份的法案,我都非常保守沒有採取作為。

其實,醫療糾紛處理法是在沈富雄擔任立委時就提出,但是被立院退回希望政院重擬。我在2008年離開醫政處之前,我將全部的條文修改一遍,主要偏重在醫療糾紛的調解,參照國外相關的法令規章,如果能在醫療糾紛調解的部份做得完備,依據風險分配的原則,幾乎90%的醫療糾紛都可以妥善處理好。

對於醫療事故的發生,法界的人要求要有一個事實,他們要依據事實來判斷責任歸屬,就醫師的執行面來說,醫師明顯過失的案件,醫師與病屬多半會調解。但是,大多數的醫療事故明明都是照著標準程序來做醫療處置,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發生事故?連醫師都不明白同樣的醫療程序怎麼就突然有患者發生了不好的事情?這些案例就會走上司法途徑解決。

就是因為法界無法理解,醫療工作是具有高度的風險,有極大的不確性,法律人才會想要要求一個事實解釋或真相交待,但是醫師不一定答得出來。很多醫療事故其中的風險不能完全歸責病人,也不能完全歸責醫師。所以我們才會想到要因應各種不同的案件類型,希望能夠設計醫療糾紛的補償制度。目前在立院待審的法案與我們當時原擬的有些不同,都再經過修正了,但是大家的出發點都是為了營造更好的醫療環境及醫病互動。

6. 想請您談談台灣目前的生育風險補償制度。

台灣的少子化已成為國家安全問題。鼓勵生育是社會大眾的責任,以產婦生產來說,會遇到的問題像是羊水栓塞,往往都來不及判斷,產婦或胎兒就面臨死亡。台灣人對於死亡解剖的觀念很保守,所以有些致死因素最終還是成疑。

在擬定生育風險補償基金草案之初,當時我們編列的經費預計一年是四億元,先由醫療發展基金中提撥。從101年至102年兩年間,民眾因為生產出問題而到藥害救濟基金會,得到生育風險補助的金額大約是九仟萬元。

自生育風險補償施行後,法務部得到的資料顯示,因生產而發生的醫療糾紛少了80%。一般法律程序少則經過3~5年,多則10餘年,民眾才能獲得賠償,現在經由補助大約3個多月就能請領到錢。希望經由這些制度,能對台灣的生育率有正面的影響。

7.在看診時醫師或民眾的錄音(影)是適當的嗎?

有很多的方法可以錄音、錄影,防不勝防。我反而覺得換個角度看,如果擔心患者會忘記衛教資訊,醫師就錄下一些想要交待患者回家注意的事情,當然也可以直接給紙本的資料。科技進步的便利是來互相幫助,不要只用負面的想法去看待。當醫師要學會坦然面對批評及質疑,千萬不要影響自己的心情。

現在台灣醫療的問題就是醫療法律化,很多人就是想要錄音、錄影保留證據。過去人們基於信賴,醫師和民眾站在同一立場,民眾會樂意照著醫師的叮嚀去做,醫師也沒有顧忌的提供自己能想到的方法,目標就是想要一起合作把疾病醫好。

現在人們以法律觀點強調權利及義務,對於醫病關係視為契約關係,病人同意讓醫師取得治療權利,治療結果不如預期,病人卻以傷害來控告醫師,這樣子的關係實在有些奇怪。難道醫病關係建立之初就是“病人同意醫師來傷害病人”或是“病人同意支付醫師若干金錢來替病人治病”,這些想法是很扭曲醫病關係的本質。

從前的醫病關係是醫師走在路上,可以認出病人,知道病人有哪些親屬,可以問候大家的健康情形,相互寒暄,在我的記憶中,這樣的醫病關係對雙方都有利。現在醫院分工很細,作業講求效率,醫師有大量看診的業務,也很難記得住每一位患者的姓名,我想這也是有些無奈的現實。

8.民眾在就醫時應當去大醫院還是一般診所呢?

以婦產科來說,懷孕初期可以先到大醫院先檢查,如果沒有大問題,定期產檢就先到住家或公司附近的診所,不會花費太多等候的時間,同時醫師會有比較充裕的時間給予新手夫妻衛生教育的知識。

生產時,如果沒有發生前置胎盤…等大問題,在診所通常醫師就能直接接生,在大醫院要花時間辦理一些手續,萬一臨時要剖腹產,還要等待產房和醫師,有時還會遇到手術室大塞車。通常我會建議先做好定期產檢,最後再決定生產的地方。

一般民眾如果是慢性疾病,在診所定期拿藥比較不會暫去太多時間,需要檢查再回大醫院就好。小醫院或診所的看病流程比較親民,大醫院會花比較多的時間。

建立長期良好的醫病關係,不論是在哪一科民眾都可以這麼做,當有問題時就去諮詢,醫師長期與你有長時間的相處,有時會比較容易警覺到你可能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可以建議你再去做一些檢查。

在台灣,民眾喜歡選擇名醫的習慣,會扼殺醫師的看診品質,門診時間從一次看20人,變成一次要看80人,醫師面對單一患者的時間變少,拒絕加號也會被抱怨醫師很不體貼。我還是會建議民眾就醫時要思考清楚這些問題。

9. 對於想要從事醫療工作的學生,您有什麼樣的建議?

從事醫療工作的學生,要把醫療工作做為終生的志業。像我這樣子能夠轉換軌道的例子,並不太多見,因為醫師的養成訓練時間很長,想要再走其他行業會太遲。

醫療是一個具有風險的工作,醫師要學著體會、認識各種人的思考角度。沒有一份工作是安穩,或者是可以明哲保身,如果只求安穩或保身,人生不會有所做為。各行各業都是一樣,想要突破現狀,就要勇於接受挑戰,就要學會風險的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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